?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罗凤灵 朋友间无偿帮开车,,,,,途中发生车祸,,,,,赔偿责任该如何划分???????近日,,,,,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追偿权纠纷案给出了答案。。。。。。 据悉,,,,,姬某与陈某系朋友关系。。。。。。2023年7月,,,,,应姬某请托,,,,,陈某无偿将其车辆从???????谑锌炼绞小。。。。。途中,,,,,陈某在环岛高速公路追尾案外人曹某车辆,,,,,造成两车及护栏损坏。。。。。。交警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。。。。。。 经法院调解,,,,,陈某赔偿姬某车辆维修费3万元。。。。。。曹某经保险理赔后仍有2.17万余元损失,,,,,法院判决姬某经营的江苏省江阴市某汽车配件商行赔偿该款项。。。。。。汽配商行支付该款项后,,,,,于2024年6月,,,,,以陈某存在重大过失为由诉至法院追偿2.17万余元,,,,,一审法院予以支持。。。。。。陈某不服上诉。。。。。。 海南二中院审理认为,,,,,陈某的行为属好意施惠。。。。。。好意施惠又称日常情谊行为,,,,,情谊行为人在实施过程中,,,,,如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,,,,,造成了损害事实,,,,,其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。。。。。 该案中,,,,,陈某具备驾驶资格,,,,,无饮酒、醉驾等行为,,,,,仅因未尽谨慎注意义务导致追尾,,,,,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。。。。。。若要求其赔偿,,,,,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的诚信友善相悖,,,,,故对汽配商行主张的赔偿数额,,,,,海南二中院不予支持,,,,,判决撤销一审判决,,,,,驳回汽配商行的诉讼请求。。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