? 以案为鉴 一人干三人工作 员工能拒绝吗?????? 公司人事调整、同事离职,,,,,,员工工作量超负荷,,,,,,是否有权拒绝??????公司以“拒绝正常工作安排”为由将员工开除,,,,,,合法吗?????? 【案件回顾】 高某在某公司工作已两年有余,,,,,,是华北地区的订单员,,,,,,主要负责线下零售和部分大客户的订单录入。。。。。某日,,,,,,由于公司人事调整,,,,,,负责另一项业务的某位同事的工作被分配给了高某。。。。。高某需要对接的销售人员数量从原来的18人激增至52人,,,,,,工作量明显增加。。。。。 不久,,,,,,同事刘某离职。。。。。公司主管发邮件通知高某,,,,,,要求她接手刘某的全部电商订单工作。。。。。高某虽然在次日回复了“收到”,,,,,,但她认为自己现有的工作量已经完全饱和,,,,,,无法再处理更多工作。。。。。 在高某向人事表示其工作量已经饱和,,,,,,无法再增加工作量的情形下,,,,,,某公司人事称“适当安排加班”。。。。。高某表示其同意适当加班,,,,,,但若完全接手刘某的业务,,,,,,将产生大量加班,,,,,,故其不同意接手刘某的业务。。。。。 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,,,,,,劳动者拒绝正常工作交接、工作安排、出差、培训、调动等行为,,,,,,公司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。。。。。在沟通无果后,,,,,,公司以高某“拒绝正常工作交接、工作安排”构成严重违纪为由,,,,,,接连发出两份《书面警告》。。。。。面对高某的持续拒绝,,,,,,公司最终发出《辞退通知书》,,,,,,将其开除,,,,,,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。。。。。高某遂起诉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。。。。。 法院经审理认为,,,,,,高某已经有某公司安排的日常工作,,,,,,且并无不胜任工作或失职情形,,,,,,故不存在适用惩戒解雇这一最严重、最终的违纪违约措施的空间。。。。。双方虽在劳动合同中有相关约定,,,,,,但难以认定为“拒绝正常工作交接”。。。。。 同时,,,,,,高某此前已经接手过一名员工的工作,,,,,,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安排,,,,,,其拒绝行为并非对抗企业正常经营管理秩序。。。。。 综合本案案情,,,,,,某公司以“拒绝正常工作交接”为由解除与高某的劳动关系,,,,,,缺乏合法性及合理性。。。。。法院最终认定,,,,,,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,,,,,,并判决某公司向高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万余元。。。。。 【以案为鉴】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程惠炳表示,,,,,,单方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对劳动者最严重的惩戒措施。。。。。用人单位若以劳动者严重违纪为由行使单方解除权,,,,,,应当符合比例原则,,,,,,即劳动者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严重性,,,,,,达到了足以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度。。。。。 本案明确,,,,,,面对公司人员调整、同事离职带来的工作量骤增情况,,,,,,员工有权基于真实的工作饱和状态说“不”。。。。。用人单位不得简单地以“拒绝工作安排”为由开除行使正当权利的劳动者。。。。。本案既是对劳动者法定休息休假权的保;;;;;,,,,,,也是对企业“善意用工”“科学管理”的督促。。。。。 程惠炳提示,,,,,,劳动者在遭遇类似情况时,,,,,,可以提起劳动仲裁,,,,,,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,,,,,,或者要求撤销解除通知,,,,,,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。。。。。与此同时,,,,,,劳动者应注意保留证据,,,,,,包括证明自身工作量已经饱和,,,,,,且加班时长超出合理限度的加班证据;;;;;;以及解释工作量已经饱和,,,,,,新工作安排与既往工作内容差异较大,,,,,,单位没有充分评估和提供必要支持的沟通证据等,,,,,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。。。。 高清扬 来源:人民网